商标需要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注册商标",受到法律保护。而我国注册商标施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及自愿注册原则。商标在起好名称,设计好LOGO开始进行提交缴纳费后,开始申请,下达电子回执单,形式审查期下达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期,公告期,最后下达证书。
而商标初审公告是那一阶段呢?
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这就成为商标初审公告,也是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也就意味着该商标成功渡过了商标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将审核结果公告出来,开始进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如认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经过三个月异议期,无异议或经过异议裁定程序,异议不能成立时,国家商标局对申请的商标予以注册时发布的公告。该公告的目的是晓谕公众该商标已经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任何人不得侵犯。如果在三个月异议期被异议,并异议成立,那么商标局将进入异议裁定程序。
答案是否定的,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等于注册公告,也就是说该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商标局的核准注册,只有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提议或者提议裁定不成立时,由商标局刊登注册公告,该商标才予以核准注册,同时给申请人下发商标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