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不使用被撤销商标,在提交证据时为什么会被认定为无效证据?
浏览次数:1657次
更新时间:2019-04-18
在以往的三年内不使用被撤销商标案例中,提供近三年商标使用证据中,主要被撤销人提供的使用证据百分之八十以上被认定为无效证据。
以下不会被认定为使用证明:
1)商标法意义上的自制证据或涉嫌自制证据
销售合同、广告合同、产品包装、产品实物等此类自己或联合他人能够制作出的证据,均称为自制证据,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2)证据中未体现商标标识或未显示商标使用时间
3) 证据中使用商品、服务能否证明与商标核准使用商品、服务不同相同的
4)证据为未经公正的影印件
5)能否及时收到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书
看到以上几条,是不是觉得提供证据很难?是的,提供能被商标局认可的证据的确很难,商标被提撤三,百分之九十都会无效,大都因为上述这些原因!所以在使用中切记要好好保存好使用证明。
没有时间学知识产权
免费知识顾问在线为您服务
知识顾问:菩勤客服
我是您的全程知识顾问
免费咨询
-
热门推荐 大家都在看的经典文章
查看更多 >
-
-
是不是每个行业都要注册第35类商标
在企业发展合作中,注册商标时必不可少的条件,在商标分类中,其中1至...
[查看详情]
-
商标怎么查询的呢?
在商标注册办理前,我们都是需要进行商标注册前的查询的,是为了查询到...
[查看详情]
-
商标续展与商标转让的手续可以同时提交么?
经过核准注册的商标,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商标,当然商标注册成功后也是...
[查看详情]
-
当游戏注册商标时应该注册哪几类呢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也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身边的各行各业都是...
[查看详情]
-
照片可以进行版权登记么,如何进行版权登记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受法律保护的,而在实践中因著作权归...
[查看详情]
-
公司企业注册商标有什么用处么
我国的商标注册秉承着自愿注册的原则,商标不注册也是可以使用的,那么...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