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是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的,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权具有独占性、时效性、地域性、财产性、类别性等五大基本特征。
商标还具有着一下这几种特点:
1、注册商标按用途和作用一共分为45个类别。这些类别中有些类别的商业价值很高,有些却很冷门。
2、根据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表达、暗示了某种意义或事物,称之为有含义商标。有含义商标可以根据产品的目标市场要求,对商标加以定位,让客户对企业产生正向的认知。
3、商标在使用一段时间后,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商标的影响力可以更快的抢占市场打开销路,所以商标知名度越高,商标的价值就越大。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
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
(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
其中特别要强调的是商标的显著性特征(又称显著性),即是指商标易于区别含其他商标的商品、服务等的可识别性和独特性,消费者可以凭借该商标特征区别商品或服务的出处、特点、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