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是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八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之一。
先让我们了解一下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条件:
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
假冒他人已经注册的人用药品商标的;
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推销假冒商标商品或者伪造、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册的商标标识的;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影响的。
对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商标管理法律、法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