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变更是因为商标注册人需要变更地址以及注册信息等等的情况,所以提出商标变更申请。只是变更了注册的地址等其他信息,商标的持有者并没有改变。
而商标转让是因为商标持有者需要将商标转让给其他人使用,并存在于一定的法律基础之上的转让活动。是其主体发生了改变,转让后的商标所有人不再是原注册人。是否改变商标持有者是企业选择商标变更还是商标转让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
企业若因为某些原因进行合并以及成立独立的公司、变更法人等,出现这种企业改制的情况,也需要办理商标转让而不是商标变更的手续。
那么商标转让与商标变更分别需要那些材料呢
商标转让的材料
1、待转让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一份;
2、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需提供其护照及中文译本);
3、受让人签署的《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原件一式二份;
4、转让方与受让方须在 《 转让申请书上 》 加盖公章或签字;
5、转让双方签署的转让协议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的公证件一份。
商标变更所需材料
1、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2、商标变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商标变更申请书;
3、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盖鲜章的复印件(变更注册人名义)、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地址);
4、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办理途径呢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商标代理公司),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共有近800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受让人必须具备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资格;
(2)受让烟草制品、人用药品的注册商标时,受让人必须附送相应的证明;
(3)转让人必须将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而不能转让一部分、自己再留一部分使用,或者将另一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4)商标所有人如果已将该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办理转让之前,必须征得被许可人同意,按照使用许可合同的规定,处理好善后事宜,不得因转让损害被许可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