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标志,潜在的价值往往没法估量。所以,要是发现有人擅自使用他人商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一般需要接受相当的处罚。
那么会有哪几种行为会被认定为擅自使用他人商标呢:
1.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六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标权利人确定商标被侵权后,会按照以下步骤维权:
1、找对方协
商标权利人可以先找侵权人协商,能够协商解决的就心平气和地解决。
2、收集证据
尽量收集足够的对方侵权的证据,如果商标是未经允许用到了某件产品上,那么这件产品可以作为证据之一拿来使用。
3、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在找相关部门处理的时候,既可以是商标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对方对商标侵权的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向人民法院起诉
像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样,商标侵权案件既可以实施商标侵权的行为地,也可以找商标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被侵权人可以自主选择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